
5月22日,由浙江省公安厅、长兴县有关职能部门及国家民爆行业相关专家组成的建设项目验收委员会,在省国防工办陈加福主任、物产集团公司沈光明副总经理等的陪同下,对浙江物产民爆器材专营有限公司泗安总仓库建设项目进行了检查和验收。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审核,验收委员会一致认为,该项目建设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库房工艺技术符合安全规范要求,达到了本质安全化建设的要求。
为加强对良渚遗址的保护、管理和研究利用,杭州市有关方面曾要求物产民爆公司对原存放危化品的余杭良渚民爆总仓库进行易址搬迁。根据民爆产品的特殊属性及国家民爆行业的政策要求,经过反复慎重比选,物产民爆公司最终确定移址长兴县泗安镇重建民爆器材总仓库。已建成的物产民爆泗安总库占地77.16亩,建有6座容量200吨的工业炸药储存仓库、1座容量500吨的工业硝酸铵储存仓库。
民爆器材泗安总库的建成使用,对于物产民爆快速提升民爆产品生产能力、满足日益扩大的炸药生产和经营规模对库房的要求提供了坚实保障,也有力地促进了民爆器材的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 (袁霖)